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19-9-16 17:55:10

湖里中心小学2020年秋一年级招生预警公告

1.2020年秋季起,适龄儿童就读我校一年级除符合“两一致”要求外,还要符合同一套房产(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的)六年内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政策的二胎除外)和落户并实际居住满一年(即2019年9月12日前在我校片区落户)的要求。
      * 具体说明:“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注: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父母合计产权比例大于50%)


      若以上生源数超过我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依然采用以落户时间排序顺位录取的方案。
      2.若条件1招收后有空余学位,才招收符合“两一致”但落户未满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以落户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满为止。超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若条件1和条件2招收完还有空余学位,依照落户时间、产权取得时间依次招收本辖区内“祖孙三代”同册的适龄儿童,录满为止。超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 具体要求:适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辖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实岛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辖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4.持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若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合计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足50%且不符合“祖孙三代”同册条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原住民适龄儿童按相关政策执行
      6.集体户、空挂户与集体产权等其他不符合“两一致”的辖区内适龄儿童我校只接受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7.在我校辖区内居住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可以在我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厦门市湖里中心小学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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