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因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师生和群众健康安全,2022年春季演武小学转学工作采用“不见面”受理方式,具体通知如下:
2022年1月25日—2022年2月5日下午17:30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方式提交给学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入演武小学:
①学生户籍迁入演武小学片区【演武社区、下沃社区、白城社区(不含博海豪园)】且实际居住满一年,监护人已取得该户籍地址房屋51%及以上产权的;
②暂住在演武小学施教片区内满一年的台、侨、外籍学生;
③港澳学生,满足以下四种情况之一:
父或母一方为港澳户籍且父或母在演武小学施教片区内购置房产满一年;
父或母一方为港澳户籍且全家暂住在演武小学施教片区内满一年;
父或母一方为演武小学施教片区内户籍的;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且在厦务工、居住、参保满2年中间无间断,且暂住在演武小学施教片区内满一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因学校生源爆满,由学校受理登记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拨。申请调拨的转学生类型如下:
①不符合演武小学转学条件的转学生;
②个别年级因学生爆满,不能接收新转入学生的。
1.所有转出的学生,需将接收学校同意的转学申请表(需签名盖章)发送至我校转学受理指定邮箱。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操作转出。
2.随父母出境的学生,请向原班主任索要《演武小学出国及回国学生须知》,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①户籍本(户口地址首页、户主页、转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②房屋产权证:含产权证号、产权人、房屋面积、购房时间等信息(监护人需取得该户籍地址房屋51%及以上产权);
③持祖父母产权或公租房租赁合同,需提供能看出亲子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公租房必须为家庭唯一住所且需有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及孩子开在同一份证明上);
④近两个学期的素质报告册成绩页或成绩报告单。
①学生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②学生家长在学校片区内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③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居住在学校片区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
④学生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⑤学生父亲和母亲双方均为本市其他区户籍的,不符合思明区的转学条件,要到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所属区报名;
⑥学生父亲和母亲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也就是指双非的学生,其父亲(母亲)一方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无间断,且目前在思明区居住;
⑦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⑧近两个学期的素质报告册成绩页或成绩报告单。
①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生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③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居住在我校片区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
④学生本人台湾居民户口簿(有户口地址等);
⑤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⑥近两个学期的素质报告册成绩页或成绩报告单。
①华侨学生:区侨办开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外籍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一般贴在护照上)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③学生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④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⑤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⑥近两个学期的素质报告册成绩页或成绩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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