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清楚了!员工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时间,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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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服务 发表于 2019-10-30 03: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Q:单位给员工操作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A: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Q:单位有位员工还几个月才毕业,请问毕业时间要怎么填写?
A:填写该员工上个学历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


Q:退休人员如何在系统上面操作就业登记?
A:根据国家规定女性50,男性60,超过年龄系统上操作不了就业登记,干部身份可去窗口认定后新增到系统。


Q:小红在A单位参加就业登记,后面要去B单位参加就业登记,操作不了,提示还在上家单位参保,A单位倒闭了,怎么办?
A:请到劳动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带上仲裁结果材料到就业窗口去办理就业登记。


Q:操作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提示“系统中该身份证号姓名与您申报的姓名不符”
A:
❶ 核对该员工身份证姓名是否录入错误,如果错误重新录入;
❷ 姓名无误,将此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写上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此人档案姓名有误”)传真到5205570,或者发送到xm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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