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落户2020年新政今日起开始实行!来看看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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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0-7-8 21: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厦门本地宝 于 2020-7-8 21:39 编辑

  今天就是技能人才落户实行新政策的第一天,因为新政系统改造,从上周六开始就暂停审核就业登记了。许多小伙伴因为未及时缴纳社保、没有做就业登记的原因,7月4号5号才急忙补办,很遗憾,错过了最后时机……

NO.1证书变化


原规定:只要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证均可落户!

新政策:只有在《厦门市部分重点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才可以落户!

NO.2社保变化


原规定: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社保三个月)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落户本市。

新政策: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中级工、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高级工可落户我市。

NO.3申请规则变化


原规则:技能人才落户通过后,如对落户地区不满意,可重复多次申请,直至满意为止!

新政策: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再重复受理申请。

7月6日系统已经升级改造,一年期限精确到秒,一年只能提交一次,如多次提交会出现如下提示:
NO.4落户片区变化


原规则:社保单位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在本市无房产的,落户时可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选一,还可以通过二次申请来变更落户地区。

新规则:工作单位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由公安部门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技能人才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NO.5有房户的变化


原规则:落户申请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有房产,市人社局不再审核。

新规则:落户申请时必须填写房产证号、房产地址!如下图所示:
这条规则优化影响的是先申请,然后购房,再落户的人。现在就必须先取得房产证,再申请,才可以落户到房产上了。

NO.6落户审查更严格!


原规则:符合落户条件,即可落户成功!

新规则:人社、公安部门共同加强对技能人才提交落户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技能人才在申请落户时,应签署书面承诺,用人单位应对用工就业情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7月6日系统改造后,提交落户申请时需要提交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如下图所示:
    这条规则优化影响更大,虽然今年以来落户都很严格,但是这是首次正式形成文件说要“审核把关”“并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经查实技能人才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违规取得技能资格证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纳入失信记录,取消其申请技能人才落户资格3年,已落户的由人社部门函告公安部门注销厦门户籍退回原籍;对违规经办的用人单位,取消其申请技能人才落户资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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