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资讯]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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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2-4-4 14: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各经营主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核酸检测。酒店宾馆(含酒店内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网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剧院,旅游景区等行业从业人员,需按规定频次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行业类别
检测频次
酒店宾馆从业人员(含酒店内经营场所)
每7天1次
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网吧、酒吧从业人员
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从业人员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每月1次(每隔14天抽取50%的人员)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场所从业人员
旅游景区工作人员
备注:1.所有行业从业人员新入职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2.今后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对核酸检测频次有新规定或行业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申报信息。各经营主体应当通过核酸检测申报小程序(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录入经营主体信息时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实填报本单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信息。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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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如企业需批量导入数据,在完成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后,可按照提示登录PC端批量导入从业人员信息,PC端地址为:
http://spaq.scjg.xm.gov.cn:27819/#/entLogin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训诫、停业整顿等方式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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