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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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2-4-23 18: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根据我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的摸底情况,现就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及插班生招生预警公告如下:

一、一年级招生

我校片区内6周岁适龄户籍儿童人数已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将按照适龄儿童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录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时间排序录取,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插班生招生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一年级招生条件,目前我校一年级(2021级)、三年级(2019级)、四年级(2018级)学位已满,二年级(2020级)、五年级(2017级)还有极个别学位,预计2022年秋季能接收插班生的学位数少,无法接收的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附: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2021年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3.我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母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即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备注:2022年一年级入学条件以集美区2022年小学招生意见为准。)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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