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 集美区发布第7号通告!8月16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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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2-8-15 1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市集美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7号通告

为有效应对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21号通告要求,决定于8月16日在本区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为确保24小时以内报告检测结果,采样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7:00-17:00

二、采样对象
在集美区的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

三、采样地点
集美区核酸采样点,见下表。

四、注意事项
1、请辖区内的群众按照村居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就近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扫码预登记,可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请提前关注“天下集美”公众号或听从村居安排扫描二维码,为本人及家人进行预登记。

2、请广大群众听从村居统一安排,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3、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村居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4、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3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请联系村居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5、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机构,要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6、请全区所有人员,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于行动不便人员,村居将组织上门采样。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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