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复制链接]
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0-4-13 20: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与去年相比,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变化如下:一是以“热点学校”替代原省示范小学,热点学校指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和原省示范小学,具体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片区实际确定。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二是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家长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函询市外办核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三是强调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与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家庭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今年招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三、今年招生对象有什么要求?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 7月12日、7月13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


五、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条件是什么?
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六、热点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要满足什么条件?
热点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


七、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因政府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何就学?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九、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直接向片区学校报名,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什么材料?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一、台胞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台胞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亲(母亲)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二、华侨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1.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华侨身份证明》(区外侨办开具);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三、外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家长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函询市外办核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
1.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2.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3.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4.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


《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是什么?
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十五、今年小学招生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招生入学中组织知识能力测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班。


十六、各区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思明区:2684510(义教办)、5862707(教育科)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682707
海沧区:6589197
同安区:7035792
翔安区:7889786





上一篇:厦门火炬高新区完成首批“免企业申报”扶持资金拨付 57家企业率先受益
下一篇:厦门各区集体户能读的公立小学大整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0

粉丝0

帖子792

发布主题
阅读排行 更多
广告位
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

760425141

客服QQ:760425141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关注我们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添加小编为好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厦门惠民网 ( 闽ICP备14010286号-32 )

Powered by 厦门惠民网   © 2015-2024 网站地图